1988.11.08 傳醉酒鬧事惹官非 陳百強不敢再飲醉 華僑日報

傳醉酒鬧事惹官非陳百強不敢再飲醉 華僑日報, 1988-11-08 A

傳醉酒鬧事惹官非陳百強不敢再飲醉 華僑日報, 1988-11-08 B

傳醉酒鬧事惹官非陳百強不敢再飲醉 華僑日報, 1988-11-08 C

傳醉酒鬧事惹官非
陳百強不敢再飲醉

日前有傅陳百強因犯刑事毀壞被控於法庭,消息謂,陳百強於十月某天晚上,去蘭桂坊一間的士高喝醉了酒,走到街上猛踢停泊在路旁一輛汽車,該車是一位剛在附近查案之探員的,探員看到車子被踢,便將陳百強落案,控以刑事毀壞,經過法庭審判後,並獲法庭輕判。
昨日陳百強對以上所傅沒有否認祇承認自己於上月參加黎芝之生日會時,一時興高彩烈喝醉了,在乘搭的士时,拉甩了一部車子的水撥,結果私底下解決賠了二百五十元,他也承認是一次教訓,是自己的錯,經過這次教訓後,以後不會喝醉酒,因為醉酒後所做的事他是不知道的。
陳百強日前在天河體育館演唱哄動一時,囘港後仍然對廣州熱情的歌迷念念不忘,由於返港忙於在港的台期,也不知何時再與廣州的歌迷見面,目前他與DMI的合約將滿之時,已經有多間公司爭邀簽約,至於將來簽哪間公司,仍在考慮中。

资料提供:極猫

文字录入和校对:飞飞、挚爱百强陈